省直机关一批个人和集体获全省“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赣妇字[2007]30号)文件要求,省直妇工委专题研究确定了《关于开展江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意见》,根据《意见》,按照省妇联分配的名额,经过基层单位妇女组织推荐评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党组织审批,妇工委研究并报经工委分管领导同意,上报江西省妇联。《关于授予路名芬等148名同志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江西省肿瘤医院放一科“申江护理组”等49个单位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赣妇发[2008]2号),省直机关有12名同志们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3个集体获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他们是:
一、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名单(12名)
1、路名芬 江西省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2、周 蔓 江西省八一保育院院长
3、姜晓装 江西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副总工程师
4、赵淑华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5、余 磊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化工所主任工程师
6、杜 琼 江西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网侦支队支队长
7、周丽萍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纺处服装科科长
8、胡颖峰 江西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9、李 艳 江西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10、赵丽娟 江西省豫章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
11、万雪香 江西省洪都监狱政治处副主任、团委书记
二、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3个)
1、江西省肿瘤医院放一科申江护理组
2、江西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女法官合议庭
3、江西省女子监狱三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