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直妇发[2008]2号
关于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妇女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的通知》(赣妇发[2008]号)精神,省直机关妇工委、省直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省直单位组织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意义,提高认识
“春蕾计划”是由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发起的旨在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提高未来母亲素质的一项社会工程。13年来,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下,我省已兴建春蕾学校32所,开办春蕾女童班30个,资助贫困女童8万多人次。“春蕾计划”的开展,不仅为推进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一定成绩,而且深得民心,密切了党群关系。
2008年元月份,我省各地普遍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灾害性雨雪天气,造成民房损毁,冬季农作物毁坏,部分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铁路运输、通讯等设施严重破坏,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还有一部分女童因雪灾等因素造成家庭贫困,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尤其是一批成绩优秀的贫困女高考生,因为家庭贫困无法实现大学梦。她们渴望妇联争取社会热心人士向她们伸出援助之手,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
今天的女童就是明天的母亲,提高今天女童的素质,就是提高未来母亲的素质。进一步实施好“春蕾计划”,让更多的贫困女童尽快完成义务教育,帮助更多的家庭贫困的优秀女高考生能圆大学梦,对进一步推进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关系有积极的意义。
二、积极动员,精心组织
省妇联决定“春蕾计划10元捐”在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中进行募捐,每人捐10元为最低标准,上不封顶。所筹款项全部用于“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接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
省直单位的募捐工作由省直机关妇工委牵头承办。接此通知后,省直各单位妇女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好募捐工作。各厅局募集的捐款(现金)统一交省直机关妇工委,由省直妇工委统一收集后交省妇联。
单位捐款在1000元以上者将颁发“爱心集体”荣誉称号奖牌,个人捐款在300元以上者将颁发“爱心使者”荣誉称号证书。
请各厅局妇女组织于4月30日前将捐款(现金)统一交省直机关妇工委。同时分别以文字版和电子版形式报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参与捐款人数、捐款数额、捐款在300元以上个人名单等)。活动结束后,我委将通报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
联系人:王桂玲
联系电话:6242424,13870838030
电子信箱:jxwangguiling@163.com
江西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