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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位团代表:

现就上报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材料的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各位团代表上报的材料包括:“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材料均要报送电子版文件(统一用16K版式)。

    二、上报代表照片。请上报当选代表1寸免冠彩照(每人六张,其中三张请直接贴在代表登记表的照片栏中,另三张请连同材料上报),免冠彩照背面要用圆珠笔清楚地标明照片本人姓名及所属的选举单位。

三、各位团代表上报材料时间截止日期为2008317日上午12:00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16K格式报至省直团工委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团工委电子邮箱chen-dan@jxjgdj.gov.cn;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07916242875

 

 

                                         省直机关团工委

                                             2008312

 

附件1: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2:关于填报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的说明

《代表登记表》各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1.姓名:按本人履历填写,不要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周岁):应在填明出生年月的同时,填写实际年龄即周岁。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到2008131。方法是:131以前出生的,用2008年减去出生年;21以后出生的,用2008年减去出生年后,再减一岁。

3.籍贯:除直辖市外一律填写到县一级(地区略),如:江西铜鼓(“省”、“县”两字略去)。

4.工作单位及职务: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团委以“团”字冠首,如:“团南昌市委”,而不应为“南昌市团委”或“南昌团市委”;乡镇、街道、企业、院校等基层团组织则以地名、单位冠首,如:“南昌县塘南镇团委”、“江西师范大学团委”、“九江石化总厂团委”;团的专职干部所兼其他职务不必填写;先进模范人物、先进集体代表应先填明其职业(职务),后填其所兼团内职务(有两项以上团内职务的只填主要一项);主持工作的请注明。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写出职务的全称或比较规范的简称。

5.政治面貌:是预备党员的要填“预备党员”。

6.学历:按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填写,在职取得的学历需注明,如:“在职研究生”;在读的学历需注明,如:“大专在读”;在党校取得的学历需注明,如:“××党校研究生”;在校学生填“在学”,如:“大学在学”。

7.主要表现:应重点填写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还应填写主要工作业绩、自身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

8.奖惩情况:奖励一般填写市级(含市级)以上单位授予先进或模范等称号。

9.选举单位意见:指各设区市团委,省属各高校、省直属各单位团组织意见。

10.备注: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归国华侨、台湾籍和民营企业代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在此栏内填写。

11.代表登记名册(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一律打印,且属应填写内容不得空白。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代表登记表要存入本人档案。

12.年月要按标准填写。如:19803月要填写为19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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