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团组织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全省各级团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团中央工作部署,迅速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开展一系列支援灾区的献爱心活动。为了及时、准确、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省直团组织支援灾区、奉献爱心的活动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支援四川灾区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及时宣传支援灾区活动开展活动,努力营造省直机关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情系灾区,与灾区人民心连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要注重时效性。要求各单位每1-2天向团省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报送一次新闻素材,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本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予以上报,缺乏时效性的情况报道将不予采纳。
三、要注重生动性和典型性。报送的信息内容要注意提供面上总体情况、典型人物、感人故事等详实的新闻素材。力求真实性、典型性、生动性相结合。
请各单位将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时上报至: yht040522@163.com
xiuqi2001@163.com
chen-dan@jxjgdj.gov.cn
省直机关团工委
200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