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直团发[2007]10号
关于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团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七大召开,根据团省委赣青发[2007]11号文件精神,9月份在省直机关集中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强团干部的作风建设,既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团干部自身成长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省直广大团干按照“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搞好服务”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树立了共青团干部的良好形象。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一些团干部的思想状态、工作作风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引导广大团干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
二、指导思想
这次“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以“责任·形象
·作为”为主题,以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为核心,以提高学习力、执行力和凝聚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促干部成长,以作风建设促工作开展,以作风建设促事业发展。
三、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团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选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务求实际效果。
1.开展学习动员。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作风建设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团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重点学习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邓小平《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江泽民《关于改进党的作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胡春华同志在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等篇目,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各种新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综合素质。
2.组织专题讨论。(1)开展一次讨论。围绕“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主题,组织团的干部,认真开展思想大讨论活动。(2)举办一次讲座。通过邀请党政领导作报告、专家授课、老团干座谈、先进典型面对面等,开展专题讲座。(3)撰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讨论学习,引导团干部查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是非观、得失观和群众观。针对团干部变动情况,加大团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团干部提高团务工作能力。
3.深入基层办实事。组织团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呼声,与青年交朋友,为基层和青年办实事。厅局团组织负责人要在“活动月”期间帮扶一名青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为基层团组织办一件实事。
4.巩固成果,建章立制。要将“作风建设教育月”中的好作法、好经验用制度的方式固化下来,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团干部成长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团干部作风建设月”活动,要着力建立“一周一学习,一月一本书,一季一讲座,一年一培训”的“四个一”学习制度、“四个半天”健康生活方式、团干部培训、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制度。
四、具体要求
“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活动是9月份全省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1.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按照省直团工委的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各项要求。
2.统筹兼顾。要坚持一手抓作风建设,一手抓工作开展,将作风建设贯穿到工作中去,以作风建设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成绩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3.务求实效。要用务实的思路抓作风建设,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使团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有一个明显的变化。省直团工委将通过调研、抽查、信息通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月”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团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省直团工委。
省直机关团工委
200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