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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采取四条措施妥善做好地震灾区在赣务工人员的援助工作

 

在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向地震灾区捐赠18万余元的基础上,516日,省劳动保障厅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在赣务工人员的慰问和稳定工作,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

一是迅速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深入灾区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摸清灾区务工人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帮扶受灾地区农民工。对家乡亲属联系不上的灾区农民工,劳动保障部门和所在企业要提供帮助,想方设法帮助取得联系;对确需返乡救灾的,尽可能在交通上提供便利、在资金上提供帮助,企业要安排带薪假期并保证其返岗就业岗位;对在岗的,企业要确保他们的工作稳定,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失业的,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三是切实维护灾区在赣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重点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保持“12333”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电话全省联网畅通,及时受理灾区务工人员的投诉并迅速做出处理。

四是加强抗震救灾期间的情况上报和通报。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灾区在赣劳务人员援助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援助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情况,通报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灾区在我省务工人员的舆论引导。

(省劳动保障厅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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