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意“中共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 国电万安水力发电厂党的组织关系转隶省直工委管理。 3、 同意成立省红十字会党支部,党的组织关系由原来隶属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转隶省直工委管理。 4、 肖春云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书记。 5、 陈泽水同志任省委党校机关党委书记。 6、 江忠益同志任省地矿局机关党委书记。 7、 丁志明同志任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8、 李湖秀同志任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处级)。 9、 孙苏平同志任省广电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10、 免去丁光德同志的省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11、 免去王小烈同志的省地矿局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12、 免去戴劭军同志的省广电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直属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13、 批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会更名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会。 14、 批准江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会更名为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会。 15、 刘永胜同志任江西检验检疫局机关工会主席。 16、 批准成立省药品检验所团委。 17、 舒安安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团支部书记。 18、 批准成立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妇女委员会,邵平同志任主任,陈安江同志任副主任。 19、 批准成立省林业科学院妇女委员会,李小平同志任主任。 20、 批准成立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妇女委员会,张莹同志任主任。 21、 批准省公安厅机关妇女委员会换届,王晓燕同志任主任,陈雪地、丁兰同志任副主任。 22、 批准成立省工商局机关妇女委员会,杨莹同志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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