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度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的纪检工作报告 邱德贤 (2004年2月18日)
同志们: 我代表省直机关纪工委向会议作纪检工作报告。
2003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03年,在省纪委和省直工委的领导下,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反腐败“三项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强化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 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广泛开展了向郑培民同志学习活动,自下而上地推荐了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有5名同志受到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表彰,20名同志将受到省直工委表彰。普遍进行了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举行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直单位普遍实行政务公开,并在严格操作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推行了“三项谈话制度”,省直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27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331人次,诫勉谈话511人次,有74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有9名处级干部、11名科级干部受到查处;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有64名厅局级干部,392名处级干部在职务变动后按规定进行了申报;四是清理和纠正了169辆超编超标配备小汽车,加强了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了配备标准和审批程序。有不少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补充规定,更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严厉惩治腐败,一批党员违纪案件得到查处 各单位高度重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2003年,省直机关共立案188件,涉及处级干部20件、科级干部59件;结案180件,处分人数211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73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一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群众的急难问题,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有效地预防了因一些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另一方面,通过群众信访,发现案源线索,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3671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720件次、申诉类38件,初步核实线索405件,转立案84件,了结308件。 各单位突破就案办案、单纯办案的传统模式,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把查办案件与抓源治本、建章立制、加强预防结合起来。针对近年来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等新情况,研究新的对策,把握工作主动权。同时,严格按照省纪委制订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查办案件工作流程图》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办案,使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纪工委于第三季度对省直部分单位自办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自办案件质量的提高。
——开展专项治理,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省直有关单位和部门着力开展了以整治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这三项工作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下发了《江西省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制发了教育收费“十不准”规定,建立健全了七项制度,落 实了收费公示制,完善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大力开展卫生行风专项治理活动,对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和小病大治、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继续整顿和规范了医药市场秩序 ,制定了医德医风集中整治“六个不准”、“六个必须”、“六个继续”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了300多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力度,省属医院都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省直有关单位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群体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同时,通过在省直单位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以“四力戒四提高”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了行风建设,改进了机关作风,优化了发展环境。一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创新体制机制,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得到拓展 省直机关各级纪检组织按照完善、深化、提高、发展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各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主动配合行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项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努力把纪检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与广大干部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切实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纪检机关主动参与和加强对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的监督,对转变作风、源头治腐、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大协调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省直机关各级纪检组织,积极协助党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省直机关各级纪检组织,主动协助党政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的职能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各单位注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注重抓调研、抓协调、抓督查、抓落实,收到好的效果。 2003年,省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我们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有的问题不容忽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有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省直纪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4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4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直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证。 2004年总体工作思路是:抓住一个关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一个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成六项任务。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要加强对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公民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方法,通过理论研讨会、文艺汇演、廉政党课和运用示范教育、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遵守以下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 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这四大纪律和八个方面的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结合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违规购房,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狠刹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的歪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要逐步加大廉洁自律工作的治本力度,努力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公务员福利补贴制度的改革。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要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改制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
——加强执纪办案工作,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省直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增强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促进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要把查办案件与防患腐败结合起来,继续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深 入剖析大案要案,督促有关单位总结教训、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注意发挥办案的综合效能。要正确运用政策,注意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率,注重社会政治经济效果。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省纪委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流程图,建立健全办案程序,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案件审理,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慎重使用“两规”。要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既严格执行纪律,又正确运用政策,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 系。对办案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并限期改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集体处理信访件制度和领导预约接访制度,领导干部要直接参加群众来访,亲自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妥善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严格执行省纪委信访流程图,克服和防止对信访件处理的随意性。要积极发挥信访在发现、揭露问题和加强监督、保护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宽案源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
——狠抓纠风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方针,不断拓展和深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l)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注意妥善处理部门、单位和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解决纠风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注重源头治腐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纳入法制化轨道。凡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新机制。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严格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条例颁布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督条例,对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条例,要根据条例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同时,要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纪检业务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和在职业务学习,鼓励和支持纪检干部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政策理论研讨,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领域,努力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纪检工作新本领,不断提高纪检工作水平。要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纪依法办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省直机关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要支持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干部,充分调动纪检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纪检干部队伍的作用。
同志们,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一定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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