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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63-7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球类馆。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项目

(一)混合团体赛:各队均由市级领导1人、县级领导1人、其他人员3人(21女)混合组成(女市县级领导不重复计算身份)。

(二)男、女单打。

1、市级领导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不分年龄组。

2、县级领导干部组: 男、女甲组(45岁以上)单打,男、女乙组(45岁以下)单打。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45岁以上)单打,女子甲组(40岁以上)单打,男子乙组(45岁以下)单打,女子乙组(40岁以下)单打。

五、参加办法

1、每个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别限报运动员2名。

2、县级领导组: 男子、女子甲组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男子、女子乙组为196351后出生的选手。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男子乙组为196351后出生的选手。女子甲组为1968430前出生的选手;女子乙组为196851后出生的选手。

六、竞赛办法

1、混合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方法。团体赛实行五场单打,出场顺序为:①一般干部(男);②县级干部;③市级领导;④一般干部(女);⑤一般干部(男)。两队之间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均为五局三胜。

3、高级别干部可顶替低级别干部位置参赛。

4、单打比赛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于赛前抽签时确定赛制。循环赛采用三局两胜,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

5、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11分制”的规定、无遮挡发球。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混合团体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二)单打比赛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球拍各队自备。

3、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4、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羽毛球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    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球类馆。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分组和项目

1、市级领导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县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45岁以上)单打,男、女乙组(45岁以下)单打。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45岁以上)单打,女子甲组(40岁以上)单打,男子乙组(45岁以下)单打,女子乙组(40岁以下)单打。

五、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

2、县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为196351后出生的选手。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女子甲组为1968430以前出生的选手;男子乙组为196351后出生的选手;女子乙组为196851后出生的选手。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单打每场比赛均为三局二胜制。单打比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各组别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球拍各队自备。

3、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调。

3、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网球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41215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网球场。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市县级干部。

四、竞赛项目和分组

1、市级领导组:男子单、双打,女子单打。

2、县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45岁以上)单打、双打,男、女乙组(45岁以下)单打、双打。

五、参加办法

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各组别限报运动员2人,每人只参加一个级别一个项目的比赛,可兼报双打项目。

县级领导干部组: 男、女甲组为1963430日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为196351日后出生的选手。

市级领导组不分年龄。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一盘6局决胜制(局分66时抢7决胜)。

3、根据报名人数多少,确定比赛办法。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比赛时运动员必须身着运动服,双打服装要求一致;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球拍自备。

3、运动员应准时参赛,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弃权,遇有特殊情况应向组委会请假或换人。

4、裁判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5、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735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

五、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限报参赛男女运动员各2名。

六、竞赛办法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执行。

2、采取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报名人数确定。

3、抽签编排由大会竞赛部门组织。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比赛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竞赛用棋由选手自备,棋盘由大会提供。

3、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4、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游泳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73-5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游泳馆。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项目和分组

1、市级领导组

男子组:100m泳、50m泳。

女子组:100m泳、50m泳。

不分年龄组。

2、县级领导干部组

男子甲组(45岁以上):200m泳、100m泳;

女子甲组(45岁以上):100m泳、50m泳。

男子乙组(45岁以下):200m泳、100m泳;

女子乙组(45岁以下):100m泳、50m泳。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

男子甲组(45岁以上):200m泳、100m泳;

女子甲组(40岁以上):100m泳、50m泳。

男子乙组(45岁以下):400m泳、200m泳、100m泳;

女子乙组(40岁以下):200m泳、100m泳、50m泳。

4、混合组50m×4混合接力赛。

其中须有县级领导干部1人,女同志1人,其他2人(女县级领导不重复计算身份)。

五、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各组别限报运动员2名,每人限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可兼报接力项目。

2、县级领导干部组:男、女甲组运动员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男、女乙组运动员为196351以后出生的选手。

3科以下干部职工组:男子甲组为1963430前出生的选手,女子甲组为1968430以前出生的选手,男子乙组为196351以后出生的选手,女子乙组为196851以后出生的选手。

六、竞赛办法

1、参加比赛游泳姿势不限。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其中市级领导组和县级领导干部组参赛运动员不足八名按实有参赛运动员人数录取名次。

2、混合接力赛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3、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射击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531

二、比赛地点

省射击运动管理中心(南昌陆院内)。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市、县级干部。

四、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分组

市级领导组:男、女个人赛。

县级领导干部组:男、女个人赛。

(二)项目

各组别均进行健卫小口径运动步枪520有依托个人赛。

五、参加办法

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各组别限报参赛运动员2名。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规定时间为3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未发射子弹均计为零环。

2、环数相同,以十环多者名次列前,十环相同则以九环、八环多少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比赛枪弹由大会统一提供。

3、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4、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接力袋鼠跳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66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项目

男女接力袋鼠跳。

五、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6人(其中男女各3名,男女各1名为替补队员)。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时4名运动员上场(男、女运动员各2人)。

2、比赛距离1004名选手每位选手跳25。比赛时选手双脚套入麻袋中,双手拎起麻袋至腰际,跳跃前进。第一位选手在开赛信号发出时起跳,在跳至25处时,将麻袋传递给第二位选手,其他依次类推,以第四名选手到达终点时计该队成绩。违犯规定或离开自己的跑道,阻挡别人者取消比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以比赛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双倍计分。其它未进入名次的参赛队,凡遵守赛纪、体育道德良好的均给予5分底分,计入团体总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服装要求统一。

3、竞赛器材由大会指定、提供。

4、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5、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太极拳(剑)竞赛规程

(设区市组)

一、比赛时间

200861516日。

二、比赛地点

省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为设区市直单位在职在编机关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项目

1、集体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太极拳时间为56分钟,太极剑时间为34分钟,必须配音乐,分年龄组,不分男女。

2、个人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太极拳时间为56分钟,太极剑时间为34分钟,是否配乐自定,分男女和年龄组。

五、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2、集体项目:报运动员68名(男女不限)。

3、个人项目:各组别限报运动员2名。

1)甲组:男45岁以上(即1963430日前出生者);女40岁以上(即1968430日前出生者)。

2)乙组:男45岁以下(即196351日后出生者);女40岁以下(即196851日后出生者)。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集体项目赛。

242式太极拳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

3、采用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3年太极拳、剑竞赛规则》,集体项目必须6人以上(含6人)比赛,每少1人由裁判长扣1分。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个人单项、集体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八、其它事项

1、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制作电子文档(U盘),于赛前二十天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各单位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20083月份工资表复印件,交大会组委会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交参赛人员1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参赛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运动员参赛证(地址:南昌市一纬路61号;电话及传真:681726762428596242879)。

2、裁判员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3、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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