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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和谐社会建设 推进机关党的工作

傅 俊 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十六大以来确立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深入搞好“三个服务”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有机统一起来,在构建党内和谐、促进机关和谐、服务社会和谐方面进行积极实践和有益探索,不断赋予“三个服务”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党的建设总体目标始终保持一致。

构建党内和谐,提升机关党的工作水平 一是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筑牢构建党内和谐的思想基础。围绕倡导意识、灌输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有计划、有领导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机关党员干部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结合形势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江西,做大做强兴南昌”、“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升南昌发展水平”、“学习贯彻党章”、“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文明南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功能,激发构建党内和谐的内在活力。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并不断优化其结构。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力强化班子集体的政治功能、决策功能、执行功能、协调功能、服务功能和自律功能。认真落实党内“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逐步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赋予党的组织生活鲜活内容,促使组织生活在增进共识、加强团结、促进和谐上取得实效。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目标化管理、规范化运行、责任化落实、刚性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抓好党内“创先争优”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争创基层党建“红旗单位”活动,充分调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性、积极性。倡导和推行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尽力关心、爱护和帮助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亲和力,在机关党内营造和谐融洽氛围。三是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克服构建党内和谐的消极因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和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机关党员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发展党员、党内评先等实行“双公示”(在本机关及其所在社区同时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信访件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防止和遏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克服和减少影响党内和谐的消极因素,积累和发展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构建党内和谐的长效机制。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不断探索和总结带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依据党的章程和有关条规,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涉及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的工作成果。先进性教育活动前后,曾两次有组织地集中进行制度汇编,将上级有关条例条规及市直工委历年来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用表等汇编成《工作守则》,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保障党内和谐常态化、持久化。

促进机关和谐,发挥机关党的工作优势 把创建和谐机关放在机关党的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起草并经市委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市直机关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创建和谐机关的若干意见》。各级机关党组织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构建“七个机制”的目标内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密切配合部门和单位党政组织推进和谐机关创建。一是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营造人文关怀氛围。通过举办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构建和谐文明南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金点子’大赛”活动市直机关干部专场座谈会、“高效、责任、诚信、创业”征文比赛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倡导“与人为善,见贤思齐,包容宽容,尚荣知耻”的和谐精神,过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机关党团员及干部职工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积极推行机关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群团组织与各自成员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同级同事之间经常性谈心交心,在沟通中加深了解、融洽关系、增进团结、促成和谐。二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把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塑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形象,作为创建和谐机关的标志性和关键性工作来抓。动员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以走前头的姿态,积极参加“建设高效责任政府、塑造诚信创业南昌”和“整顿‘五风’,提高能力,促进发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坚持不懈地抓作风效能建设,机关党员干部敬业勤政、高效理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营造文明和谐文化。把创建和谐机关与深入实施文明表率工程等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持续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好公仆”、创建节约型机关、党内“创先争优”、“职工之家”建设、“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志愿者”行动、“巾帼建功”等活动及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造和运用各种有效载体,使创建和谐机关工作渗透和落实到机关各项建设的方方面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使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在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和升华。

服务社会和谐,拓展机关党的工作领域 坚持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方针,把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基层群众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最佳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延伸工作触角、强化服务功效,努力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推动南昌快速和谐崛起的表率作用、营造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群众和谐创业方面谋新招、求作为。一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表率作用。根据全市中心工作的需要设计有效载体,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在推进南昌快速和谐崛起的主战场施展才干。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各项阶段性集中整治,做好挂点街道、社区和城中村的帮创工作,并实行现场巡回督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招商引资、抗击“非典”、义务植树、金秋经贸月活动等“急、重、难”工作中,动员和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自觉站到“排头兵”位置,排难而进,勇作贡献。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树立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导向。从2005年开始,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直工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我们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地科学设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考核,有效调动了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组织结对共建活动,聚集机关和基层共创和谐的智慧与力量。以“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升南昌发展水平”为主题,组织市直84个机关党组织与城区84个社区党组织结对,开展互助共建实践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同“送温暖、心连心”、慈善“一日捐”以及与农村、企业结对帮扶等扶贫济困工作结合起来。各机关党组织从各自实际出发,从基层和群众最需要处着眼,切实帮助基层组织改善设施、完善功能,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同时,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社区党员及干部群众共同为社区各项建设献计出力。通过结对共建活动,营造了机关和基层共创和谐、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作者为中共南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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