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慰问省直机关有突出贡献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组织部: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为做好慰问省直机关有突出贡献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党员的工作。现将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单位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党员。
二、慰问条件:凡过去是军人身份,后复员转业退伍地方工作的共产党员,并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
2、在地方受到以省直机关工委名义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民好公仆等)以及省级以上(含省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
3、在职在岗共产党员(截止2007年8月1日前)。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请按照慰问对象、慰问条件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在职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将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入伍时间、转业或退伍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奖励名称、奖励时间等)于2007年7月16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逾期不候。联系人及电话:邓斌(6242860)
2、上报名单要附部队立功、地方获奖等相关证书(奖状)复印件。
3、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省直机关工委将在八一建军节前夕进行慰问工作。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2007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