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还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组织部:
2006年9月27日,省委组织部就返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返还问题电话通知如下:
1、按赣组发[2006]14号、17号文件执行;
2、给离退休党支部返还的50%党费,可由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返还,在计算上交给上级党组织党费基数时,扣除返还部分;
3、上报党费收支结存表时,扣除部分应上报。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2006年9月27日